受援人合法權益更有保障
本報訊(記者 朱東一 )9月3日,記者從我市司法部門獲悉,司法部日前發(fā)布新修訂的《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規(guī)定》于9月1日正式施行。修訂后的《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規(guī)定》共六章46條,對于指導各地司法機關、法律援助機構和法律援助人員,進一步規(guī)范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提升法律援助質量、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
據了解,在便民服務方面,修訂后的《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規(guī)定》明確規(guī)定:法律援助機構應當向社會公示并及時更新法律援助申請條件、程序等信息,要求加強信息化建設,為老年人、殘疾人提供無障礙設施設備和服務,為公民獲得法律援助提供便利。申請人申請法律援助時,不再需要提交經濟困難證明表。申請人提供材料不齊全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充的全部內容。
在提高法律援助服務質量方面,修訂后的《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規(guī)定》要求法律援助人員要及時為受援人提供符合標準的法律援助服務,不得收取任何財物。對刑事辯護法律援助案件,強調律師應當依法會見、閱卷,并根據案情提出辯護意見,增加了偵查、審查起訴階段的辦理要求。對代理法律援助案件,明確了法律援助人員的約見職責和告知義務,規(guī)定法律援助人員可以幫助受援人通過和解、調解及其他非訴訟方式解決糾紛。
市司法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法律援助是國家建立的為經濟困難公民和符合法定條件的其他當事人無償提供法律咨詢、代理、刑事辯護等法律服務的制度,可以有效維護困難群體的合法權益。目前,新就業(yè)形態(tài)勞動者非常需要法律援助,如外賣員、快遞員、網約車司機等。這一群體高度依賴互聯網,在實現靈活就業(yè)的同時,也面臨著一些新的問題,法律規(guī)定比較模糊,例如外賣員與網絡平臺是否構成勞動關系?這些勞動者在工作時受了傷,應該獲得怎樣的賠償?修訂后的《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規(guī)定》能更好地免除新就業(yè)形態(tài)勞動者的后顧之憂。下一步,我們將加強與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的工作銜接和溝通配合,確保相關工作制度落地落實。②18